开放教育课程综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与终结性考试成绩合成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Z=X*λ+Y*(1-λ)
Z——课程综合成绩
X——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λ——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总的百分比
Y——终结性考试成绩
(一)对于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大于30%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参加终结性考试;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及格),方可获得该课程相应学分,课程综合成绩以合成成绩记录。
当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不及格,形成性考核及格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和形成性考核成绩均不及格,则需要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二)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小于或等于30%时,学生必须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必做实验),成绩及格,并且完成一半以上的形成性考核任务,方可参加终结性考试,课程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当课程综合成绩不合格,如果形成性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的,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如果形成性考核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则须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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